火箭 林書豪

NBA 林書豪適用大鳥條款?

看新聞上說尼克要留住林書豪 但不知他是否能適用大鳥條款但為什麼要這樣說?林書豪在NBA又還沒打到3年 也不是都在同支球隊林書豪不是被勇士釋出又接著被火箭釋出嗎?最後尼克才跟他簽約的啊!這樣來說根本就不適用大鳥條款!無庸置疑!是我的觀點錯了嗎?不好意思 因為我對NBA沒有特別研究 也才剛開始看不久幫我解這個疑惑吧各位~
抱歉太晚看到你後來的留言

我解答欄這邊稍微提供完整的大鳥條款介紹

不過這是舊版的薪資條例規定

我不太清楚去年勞資協議有沒有更改

應該是沒有啦大鳥條款之所以被稱為大鳥條款

就是因為塞爾蒂克是第一個允許超過工資帽而留住自由球員的球隊

而這名自由球員就是傳奇球星Larry Bird魔術強森的死對頭Larry Bird大鳥條款是超過工資帽的最高金額再簽約的例外條款

球隊可以不受工資限額的規定與本球隊的自由球員續約

但是續約球員的必須在該球隊效力三年以上這樣的自由球員母隊用大鳥條例簽下以後每賽季的工資可以提高10.5%

例如簽下一分長約

第一年1000萬第二年就1105萬

而簽其他球隊只能提高8%具備鳥權的球員需滿足以下條件:該球員必須在沒有被買斷

或者沒有以自由球員身份更換東家的情況下效力三個賽季鳥權可以被繼承

比如某球員在A隊打了1個半賽季

後來被交易到B隊

隨後在B隊履行完了他剩下的1年半合同

這時B隊將擁有這個球員的大鳥條款簽約權姑且不論實力

光是商業價值而言尼克沒理由放人大鳥條款還有一種特殊情況

那就是首輪新秀合同(林書豪非選秀球員)

當一名新秀球員打完第三個賽季時

按例他也將擁有鳥權

但由於首輪新秀合同的年薪都有硬性規定

因此鳥權規定

用大鳥條款簽下的合同不能達到頂薪

最多只能為該名新秀原新秀合同中規定的第四年年薪(比較少)。

因此球隊一般是等新秀履行完合同才用大鳥條款續約

這樣才能用頂薪留住出色的新秀球員另外還有一種條款是大鳥條款的變形

稱為早鳥條款(Early Bird Exception):對於過去兩年曾在同一個球隊效力全部賽季或部分賽季的球員(包括因為球隊交易而轉隊者)

該隊可在他成為任意球員後以該球員最後以該年薪資的175%和全聯盟平均球員薪金(中產條款)兩者之中較高的薪資與其續約。

以此特例續約者

必須簽約兩年以上林書豪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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