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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文小說問題~~二十點

嚴格定義的公案小說為何?寬鬆定義下的公案小說又有哪幾種形式?盡量不要全文從網站下抓下來回答者為佳還有不要回答一些無關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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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叫做「公案小說」?公案小說是中國古代小說中的一個按題材劃分的門類。

正像「歷史演義小說」、「神魔小說」、「世情小說」、「俠義小說」、「才子佳人小說」等等一樣

「公案小說」也是中國古代小說中的一個獨特的門類。

簡言之

公案小說就是以公案故事為題材的小說。

那麼

什麼叫做「公案」呢? 「公案」二字的原意是指官府的案牘。

後來它有了一個引申的含義

指那些有待於判決的事情或案件。

通俗地說

公案故事就是打官司的故事;公案小說也就是以即將打官司或正在打官司(無論是主動地

還是被動地)的故事為描寫內容的小說。

或者說

公案小說就是官員(無論是大的

還是小的)斷案的小說。

     從結構上看

公案小說通常表現出順和逆兩種格局。

前者:按照事情發展的順序

先敘述案件發生的詳細經過

再敘述官府的介入。

後者:以官府的受理、公堂的審問開始

再追述案件的起因和發展的過程。

最後則往往以官員判決、真相大白收束。

二、公案小說有狹義與廣義之分。

(一) 狹義的公案小說

專指明代的公案小說。

 在明代萬歷年間和明末

文壇上湧現出一批公案小說。

例如《百家公案》、《龍圖公案》、《海剛峰公案》、《廉明公案》、《諸司公案》、《神明公案》、《明鏡公案》等等。

不難看出

它們的書名一無例外地以「公案」二字贅尾。

於是

後世的文學史家們遂以「公案小說」作為稱呼它們的共名。

它們都保持著短篇小說專集的形式。

全書採用了分類編輯的體例。

所分的類別

五花八門

有「人命」、「姦情」、「搶劫」、「婚姻」、「債負」、「詐偽」、「雪冤」……等等

不一而足。

各篇的故事情節都有一定的獨立性。

篇與篇之間

互不銜接、照應。

各篇的主人公(斷案的官員)

有的被固定為共同的某人(例如包公、海公)

有的則張三李四

頗不一致。

每篇的內容

一般包括案情、原告人的告狀、被告人的訴狀、官員的判詞四個部分。

各書收錄的各篇的故事內容

有時大同小異

甚至還存在著彼此重複、雷同的現象。

例如《百家公案》中的《斷謀劫布商之冤》、《龍圖公案》中的《木印》、《律條公案》中的《徐代巡斷搶劫緞客》、《明鏡公案》中的《陳風憲判謀布客》、《詳情公案》中的《斷搶劫段客》、《詳刑公案》 中的《徐代巡斷搶劫段客》等篇

其情節基本上是類似的。

素材的來源

一部分吸收了當時流傳的民間故事

一部分取自明代以前的《疑獄集》、《折獄龜鑑》、《棠陰比事》、《晰獄龜鑑》、《法林灼見》、《蕭曹遺筆》、《耳譚類增》、《良讞篇》、《折獄明珠》、《折獄奇聞》、《名公書判清明集》等書

一部分則是根據「清平山堂話本」、「三言二拍」等話本小說中的某些作品改寫的。

除了少數作品(例如《百家公案》)之外

它們的文字比較粗糙

描寫技術比較稚嫩

藝術水準不高。

(二) 廣義的公案小說

則包括如下的四類作品:1. 明代公案小說專集(即上文所說的狹義的公案小說)。

2. 收容在綜合性題材的短篇小說集中的公案小說。

以時代而論

其中既有宋元時代的作品

也有明清時代的作品;若從語言形式上加以區分

則白話小說(例如「三言二拍」)、文言小說(例如《聊齋志異》、《子不語》、《閱微草堂筆記》)兼而有之。

3.與俠義小說合流的公案小說。

它們產生于清代中葉之後;從篇幅上看

已擺脫了短篇小說的形式

而成為長篇小說。

例如《三俠五義》、《施公案》、《彭公案》等。

4. 以長篇章回小說形式出現的清代公案小說

例如《武則天四大奇案》(《狄公案》)、《李公案》、《於公案》等。

 三、公案小說的產生公案小說其實並不是從明代才出現的。

把「公案」正式列為小說中的一個門類

是從宋元時代開始的。

羅燁《醉翁談錄》甲集卷一「小說開闢」條列舉了小說八類

其中有「公案」一類。

示例的作品篇名則有「石頭孫立」、「三現身」、「聖手二郎」等十六種。

可惜它們已佚失不傳

究竟是什麼樣的內容令後人難以作出準確的猜測。

同書甲集卷二「私情公案」

還收錄了一篇《張氏私奔呂星哥》;庚集卷二「花判公案」也收錄了十五篇小故事。

這都可以看作是宋元時代的公案小說

即明代公案小說的前驅。

當然

這樣的公案小說也並不是從宋元時代才出現的。

遠在漢魏六朝小說中間

例如《漢武故事》中的「太子論罪」(《太平御覽》卷八十八引)、《搜神記》卷七的「淳于伯」和卷十一的「東海孝婦」等作品

就已可稱之為雛形的公案小說了。

到了唐代

《謝小娥傳》等作品已使公案小說的內容和形式得到比較豐滿的體現。

在宋元以來的話本小說中間

公案小說更有了長足的發展。

僅以「三言二拍」為例

二百篇作品中

公案題材的小說就有64篇(《喻世明言》8篇

《警世通言》7篇

《醒世恆言》17篇

《拍案驚奇》14篇

《二刻拍案驚奇》18篇)

佔32%

足可從側面看出當時的作者、編輯者、出版者以及讀者群對公案小說喜愛和歡迎的程度。

但是

作為一種文體上的概念

「公案小說」的真正的確立是在明代後期完成的。

它的標誌就是萬歷年間的公案小說專集的大量問世。

明代公案小說專集的創作、編輯和出版

在文學史上具有開拓的意義。

    參考資料 http://202.43.196.230/language/translatedPage?tt=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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